掘火档案

A Selection of Critical Mass in Music, Films, Literature and Beyond






信息

胡凌云 发表于02/04/2019, 归类于跨界.

打开一瓶梅子威士忌

已经很多年没有写命题作文了,这次是读者在长毛象的要求。 要求很认真,还给出了范文以及一些提示,比如喝酒时的环境和心境,佐酒的是什么等等。既然可以换回一篇乐评或者现场观感。而掘火这两年已经开始了对于吃的研讨,那么我夹带一篇关于酒的水文也不算过,顺便祝您在春节从容而健康地享用这一人类最重要的发明,时光的馈赠。

这是一瓶梅子味儿的日本威士忌。其实只是下班路过酒铺买葡萄酒时偶尔看见好奇而已。去酒铺对我来说是一种探险,在大片陌生的商品中探索,每次买的酒都不一样。这是人生的日常乐趣之一,但我极少买烈酒,一般来说一两年才会买一瓶。毕竟,我的酒几乎都用来配餐,烈酒在生活中找不到位置,而追求脑子清醒的作息不允许我有“喝多”这一浪费时间的状态。

所以,读者感兴趣的这瓶梅子味威士忌至今也没喝掉多少。以往偶尔消费烈酒的时段一般都是周末,白天总算在写作上有所进展,入夜后能够说服自己放下抱了一天的电脑,完整地看个电影。那时放的电影是总是沉闷寡淡的艺术片,诸如《寂静》和《红色沙漠》,没法边吃边看的那种,关掉所有的灯,屏幕仿佛是一扇窗,透进真实世界的光亮和颜色,而什么也不吃,酒的味道更加醇厚。但近两年连那种闲暇也成了罕见的奢侈,烈酒只被用于每次张贴完掘火内容之后的庆贺——发完网页版和公号版之后倒上一杯摆到床沿,边喝边在微信、微博和豆瓣发帖推广,然后安歇。去年年底以来掘火发文频率不低,但已经感到衰老但还要养活孙女的我提醒自己不能过劳死,所以对于睡前喝烈酒保持警惕,往往是只喝一小杯。零食是会吃的,作为对每天早早开晚饭的补充。最喜欢的自然是俄勒冈州的榛子,然后是杏仁和山核桃,这些我都会在加州连锁店Trader Joe’s里大批购买,它们的松子和腰果更有味道,比开心果更方便。三只松鼠的纸皮核桃保留了坚果原始的美,但因为怕碎壳被孙女吞下,只在正襟危坐脚边有垃圾篓时吃,不如年底时读者馈赠的瓶装核桃仁更加方便有味。假如近期去过日本店,各色米饼会让我停不下来。

作为一个从小迷恋话梅的人,我乐于体验它在其他食物中的客串,前几天才又在超市买了一款梅子味的口香糖。而迷恋梅子的日本人如何将它与一种西方酒融合,自然令我好奇。入口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很甜的威士忌。稀薄的梅子味是酒下肚之后才慢慢浮现的,而且当然不是熟悉的梅子味——梅子二字在我意识中激发的对酸味的期盼未能得到满足之后,我通过计算这种威士忌与传统威士忌的差别,找到了一种植物的气息,来自茎叶而非果肉的味道,并用它在味觉词典建立“威士忌中的梅子”这一词条。

虽然没有“喝多”这个状态,但在大脑被工作占据一天之后终于坐下和孙女同吃晚饭,总会来一杯庆祝精神重归自我和家庭的温馨。吃饭时看的电影也不那么艺术,情节性更强些,西部片、黑色片,乃至连续剧,逢年过节还要复习一下刘别谦和怀尔德的经典好莱坞,情绪也因此更加活络,有时我会疑惑自己是不是喝多了,但其实只是少量酒精带来的身体松弛和意识奔放。我越来越理解劳动人民在平凡的又一天将尽时想要喝一杯的愿望。

我成长在一个有酒的家庭。父亲每晚都要喝酒,但还说不上是酒鬼,知道喝酒的代价是必须负责刷碗;母亲虽然讨厌父亲喝酒,但偶尔也想尝尝。她认为父亲喝的那种用瓶子去小卖部打来的酒很低级,每次回家探亲都要给长辈带去贵州的各种上好瓶装白酒,我陪同她完成从购买、运输到给老人斟上一杯的整个环节,这个过程奠定了酒在我世界中的象征性意义。常年操劳的她显然也是想偷偷喝一杯的,但因为健康问题而早早戒除了这个爱好,在很多个春节,父亲和我们哥俩喝瀑布啤酒和金奖白兰地,母亲只能来一杯软饮料。所以,在母亲去世之后,我每次回美国时都带回贵州独有的酱香型白酒,在飘着三炷香的重要日子斟上两杯,我一杯,她一杯,然后替她喝完。此刻,我的厨房柜子里储藏着各种白酒:童年在菜店隔壁卖几块钱一瓶但如今占据机场免税店显要位置的郎酒和习酒,在波士顿中国城找到的茅台王子酒,还有离休作者知道我有这种祭祀需要而赠送的七十度琅琊台。而我每次回国上坟则会带去各种洋酒,比如和母亲同读《丁丁历险记》和外国文学著作时好奇过的朗姆酒和杜松子酒。最近一次,我给她带去了一瓶密西根的琼瑶浆——去年的琼瑶浆不如更早年份的、让我喜欢上它的那一瓶,但不妨碍我实现这个动作的意义:让母亲品尝儿子曾经生活之处的水和浆果。

2000年我出国后第一次回国,曾给父亲带去一瓶Southern Comfort威士忌。其实也是想自己尝一下,毕竟那时还听Janis Joplin。但后来许多年间都没给家里带过酒,因为母亲讨厌父亲喝酒的程度仅次于他抽烟。母亲去世之后,我在2014年秋天驾车带着父亲从下午丹佛机场出发前往黄石,一连行驶八个小时,抵达大提顿山下的小镇杰克逊时已是深夜,而父亲竟然毫无睡意,问我周围有没有卖酒的。应该是酒瘾令他在怀俄明无尽的深山中保持着清醒。我们奇迹般地找到一家店,买了一瓶威士忌和一瓶黄酒(对,中国的黄酒)。我如今已经忘了威士忌的牌子,但它当然是波旁威士忌,比苏格兰威士忌和日本更适合边疆气息十足的木屋。如今父亲因为健康原因戒酒已经两年多了,我对母亲没有能看到这一天而感到遗憾,但也为父亲关于酒的最后记忆有他欣赏的美国西部风景陪衬而感到欣慰。

最近两次回国,我哥拽着我去喝精酿啤酒,但回国永远调不过时差的我在刷完晚餐的碗之后几乎就要开始每天三小时的短暂睡眠,所以常常推辞。不过还是去了一次,与其说是去品酒还不如说是去了解一位亲人的日常生活。他在过去像所有中国男人一样因为工作需要而喝白酒,我当然乐意他换成啤酒,并且送了他几个我最爱的Intermezzo Blue葡萄酒杯。

我如今似乎已对啤酒失去了兴趣。去年搬回波士顿之后到离家不远的Harpoon啤酒厂买了些新奇的啤酒,算是庆祝乔迁,然后只是偶尔会在回家路上买些以鲸鱼尾巴为商标的来自南塔克特的“鲸鱼传说”啤酒,庆祝自己再次接近麦尔维尔的世界,而在这个冬天吃火锅时又喝了些,算是功能性搭配。不过,在到美国的前十年中,啤酒是我的日常,这和我当时生活在一年有十个月夏季的炎热南方有很大关系——下班路上遭遇了能将人浮起的热浪之后,加入青柠的墨西哥啤酒算是复苏急救。和酒在人类某段历史中的功用一样,我几乎是把它当作“洁净的水”来喝的。如今回忆在那些好吃的墨西哥餐馆等待上菜时吃着免费的热玉米片和“公鸡嘴”辣酱,想象不出除了除了墨西哥啤酒还能喝什么。而再往前推几年,在九十年代中期汪峰还是鲍家街四十三号主唱的北京酒吧里,柯罗娜是我喝过的最早的进口酒,它给了我最早的关于酒的地理想象。从南方搬家到剑桥镇之后开始喜欢各种比利时啤酒,它们在《丁丁历险记》和服装设计师们之后以另一个维度补充着我对一个至今未曾拜访之地的想象,连修道院的生活都因此更令人向往。

完成从啤酒到葡萄酒的转换应该是后来隐居密西根的两年。那儿生活节奏缓慢,购物方便,物价低廉,超市卖酒,我在买菜之后能有更多时间去认真审视葡萄酒的队列,而湖区是美国重要的产酒区之一。去年回国时,带了冰酒赠给朋友圈中掘火内容必转的张老师,而离开密西根之后的一个遗憾是在那儿的三年多期间一直没能抽出时间往北去看看北方针叶林带,顺便拜访葡萄园。搬家时丢弃了大量辎重,家当依然超过一万磅,但我却添加了十多瓶当地葡萄酒一起运来。它们如今藏在柜子深处,保存着我对那方水土的记忆。

酒储存着人类的历史,也储存了个人的历史。谢晋的《高山下的花环》有一个关于酒的镜头:尖刀连上战场前的最后一餐,来自大城市高干家庭的指导员拿出了张裕味美思,来自农村的副连长斥之为娘儿们喝的,他手中是两瓶五粮液。前几天我再次复习此片,发现他们围坐的桌上摆着的是一瓶云南的杨林肥酒。虽然瓶中并没有标志性的绿色酒液,但它的形状和商标的颜色还是瞬间调出了我童年的记忆,这个镜头中的三种酒不仅定义了这个场景的历史坐标,也帮助我确认了自己和它的无限接近。这次搬回波士顿,在中国超市里发现了藏在料酒之间的竹叶青。被窦唯安利之后,我一直对这种酒充满好奇——常年盖在竹花被子里的人自然好奇竹子的味道,虽然我不清楚如今是否也像用色素代替豌豆尖的杨林肥酒一样和竹子无关了,但我喜欢这些绿色所代表的朴素浪漫,它和窦唯的音乐一起,分别以听觉和味觉延续着我对于作为异国的中国的想象。

酒不仅是重返故乡的传送门,也是抵达远方的小路。卖梅子威士忌的那家铺子也卖着大量在超市见不到的巧克力、糖果、茶叶和奶酪,曾经拍了某款新奇食品去给一位欧洲朋友看,再词被戏谑为逛“进口食品店”的土豪。吃进口货就是土豪?其实我自己不也是一个进口的人?因为没有澳洲和加州的大厂大瓶占据台面,店虽小但品种更丰富。每次穿行在葡萄酒架之间,发现满眼的瓶子都很陌生的时候,会觉得世界还很大,还需要探索。虽然喝了几年之后已经渐渐有了对葡萄品种的偏好,但我依然更乐于看到瓶子们按照国家排列,而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分类则暗示着葡萄追随人类的移民。它们提供了一些隐秘的通道,能够让人直达陌生的地点——大湖区、西海岸的不同位置、安第斯山的两翼,还有更远处无穷无尽的山谷和河谷。我对葡萄酒至今依然缺乏研究但也还没感到读几本专著的强烈需要,挑选时也只看地域和品种,然后拿起看着顺眼的装潢设计。这种方式更像是在缺乏音乐书刊和没有网络的年代听音乐——按照磁带的封面设计和标题去揣测它的味道,而专业的葡萄酒铺确实等价于满是独立小厂牌的唱片店。

除了空间上带来的想象,葡萄酒对我的吸引力也来自于它的古老历史、它源于单一水果的无穷变化、以及它的温和——端着酒杯的时候偶尔会像教父一样对孙女说:我比以前更喜欢葡萄酒了。而她会望着杯子对我说:爷爷,它对您有好处。谷物酿造的酒像是人生的正餐,而葡萄酿造的酒更像是餐后水果,暗示自己正从壮年走向老年,而酒色也更接近人生渐浓的夜色。在睡前喝杯葡萄酒已经是夏天的事了,那时隔窗常能听见不远处露天演出的低音,偶尔还能目睹港口上空的焰火,这些都刺激着一种浪漫的愿望,倒一杯葡萄酒,翻翻哈德逊河派的画集或是读两页波士顿市政厅的历史,想象一下自己离自己不远的世界,和接下来要对它们进行的探索。

与添加了色素和白糖、用塑料杯瓶存放的饮料不同,酒需要酿造,需要时间的发酵,用结实的玻璃瓶储藏,能够保存多年。掘火的内容也是如此。借此文庆祝今年掘火创办十五周年,掘火电台开播十周年,我在这个准备上班的周一清晨也喝一小杯。




2 Comments

  1. 读者
    02/07/2019

    念书的时候,有次一位毕业于哈佛的老师与同门师弟小聚,顺便带上了我。那天他俩开了两瓶Samuel Adams开始怀念波士顿。我尝了一口真难喝,但他俩看起来都挺快乐的。听说是学生时代系里一直都会有的酒。回国以后,公司冰箱里偶尔会有我校系里常备的啤酒,每次我喝的时候也很快乐,但同事们似乎就没觉得那酒有多好喝。
    后来我就想,酒的味道不仅仅是发酵的时间决定的,人自己在时间里的“发酵”,也许才最终决定了酒好不好喝。而酒之所以不同于其它掺糖加水的饮料,是因为它下肚能带给人短暂但明显的变化,让人对喝酒的前因后果都留下印象。
    所以想看所谓“酒评”,实际上就是想了解一个人的故事、想法,窥伺一个“你是谁从哪来到哪去”的片段。感谢您花时间回应读者的好奇。干杯干杯!

  2. 管理员
    02/18/2019

    Samuel Adams一年四季都在出不同味道的 或许会有一款适合您 不过这个名字本身确实是对波士顿的古老怀念 喝酒不像吃饭那样是人类必须的动作 因此常常伴随着一种主动的 自由的心绪 对我来说是一种宝贵的状态

留言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

掘火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