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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发表于06/23/2022, 归类于书评.

正义与信仰背后的故事

 

文|anita

 

前两周推送的博尔赫斯访谈译者随笔一文,所配题图为荷兰画家埃舍尔著名的《手画手》。真假难分的两只手,带来现实与虚构、创造主体与创造物之间边界的消融,动摇了人们对“画作”的传统认知。绘画通过视觉形式所呈现的思辨,会如何在文学领域通过小说的叙事形式传达出来呢?我想到两个短篇故事,或许能为这个问题提供一个解答,一个是博尔赫斯的《埃玛·宗兹》(“Emma Zunz”),另一个标题为《证据》(“Prueba”),出自危地马拉作家罗德里格·雷耶·罗萨,也就是前段时间连载完毕的小说《塞维丽娜》的作者。也许部分读者还有印象,《塞维丽娜》译者序中曾提到,博尔赫斯是对雷耶·罗萨影响最深远的作家之一,前者对时空边界、对现实与虚构分野的解构,为雷耶·罗萨的小说创作提供了重要灵感源泉。本文将探讨,这两则故事分别如何打破行动者与其行为、思考者与其思维、创造者与其创造物之间单方向的二元对立关系,让行动主体被自己的行动改变,让创造主体被自己的实践经验再创造,由此揭示出,人的意识和行为,包括一些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概念(比如《埃玛·宗兹》中的“复仇”与“正义”、《证据》中的“信仰”),看似坚固、指涉明晰,实则非常脆弱,充斥着偶然、多变与无常。

 

博尔赫斯《埃玛·宗兹》

 

这里有个中译版供参考:https://www.sohu.com/a/216682994_752285

与埃玛父亲有关的两个真相模糊的事件,对理解埃玛的行为及其意义至关重要。第一件是多年前,父亲因被控盗用公款而被捕入狱,第二件是小说开头就交代的父亲的自杀。关于第一件,埃玛相信父亲是被人栽赃,因为“父亲在最后一夜发誓说盗用公款的是洛文塔尔。洛文塔尔,阿隆·洛文塔尔,从前是工厂的经理,现在是老板之一”。她的这个主观解读,直接影响了她对第二件事情的解读,即,她认为父亲不是自杀,而是被其宿敌洛文塔尔凶杀。带着这些线索和臆测,当天夜里,埃玛就拟好了一个复仇计划。

埃玛是洛文塔尔手下工厂的女工,这段时间,洛文塔尔正在为罢工的事发愁。埃玛找借口约见洛文塔尔,声称自己知道罢工组织者的名字,希望可以在天黑时到他办公室密谈。她计划在那里杀死洛文塔尔,为父报仇。但这是她计划的第二步,计划的第一步则是去港口。如她所说,“计划的最后一步远不如第—步可怕”。这几天,一艘巨轮正停靠在港口,一众船员在岸上的酒吧寻欢作乐。去洛文塔尔办公室的当天傍晚,未满十九岁、对男人始终怀有一种“病态的恐惧”的埃玛,“走进两三家酒吧间,看了看别的女人干那种事使用的是什么伎俩和手段”,之后挑选了一位船员,随他进入一个阴暗的房间。汉子十分粗鲁,她“晕了过去”。“他是埃玛的工具,就象埃玛是他的工具一样。不过她是他寻欢作乐的工具,而他则是她借以报仇雪恨的工具罢了。”

随后,埃玛离开港口,搭乘公车去往位于郊区的工厂,按照约定时间去见洛文塔尔。小说的结尾,埃玛成功实施了她的计划,进入办公室之后,趁对方不注意,她拿出准备好的手枪,用两枪击毙了洛文塔尔。紧接着,“她把沙发弄乱,解开死者衣服的纽扣,摘掉血污的夹鼻眼镜,扔到文件柜上。然后她拿起电话,重复说了一遍她已经重复过那么多次的话:‘发生了一件令人不能相信的事情……洛文塔尔先生借口为了罢工的事把我叫来……他强奸我,我把他杀了……’”埃玛获取警方和公众的信任并不难,因为,正如小说最后一段说的,她的声调是真的,仇恨是真的,受到侮辱也是真的。就这样,埃玛完成了她的复仇。

我们先说一下这条线的意义。不能忘记本文开头所提到的,与父亲有关的那两个事件,其真相面目实际十分模糊:首先,父亲真的是被洛文塔尔栽赃陷害吗?之后,他真的不是自杀而是被杀吗?原文拒绝提供更多线索,因此我们无从得知真相,而是只能看到埃玛的单方面解读。她是基于自己单方面的猜测,制定和实施了复仇计划。因此,在这条情节线里,埃玛既是依据既有信息、试图推断事实真相的读者,又扮演了作者的角色,拟定行动计划、介入事件,主导了事态走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不到真相,只看到真相如何被臆断,继而看到,人物如何在这些主观判断的基础上,采取行动,从而缔造或改变现实。埃玛认为她通过复仇实现了正义,但读者知道事实未必如此。故事实际指向正义的模糊,因为促使埃玛制定复仇计划的初始判断就是靠不住的。埃玛只是一个读者,并不拥有绝对真相,她面对扑朔迷离的现实作出自己的解读,继而以此为前提采取行动。她的行动是建立在一个或许虚假的幻觉之上的。

但到这里,我们还不能够就轻率地下结论说,这则短篇是在否定埃玛复仇行为的正义性,在讽刺她的感情用事和自以为是。实际上,真与假、对与错的二元对立,在这个作品中是坍塌的。或者说,这则短篇的主旨就是打破真与假、正义与非正义的对立。小说最精彩的部分,发生在埃玛见到洛文塔尔之后。埃玛复仇的初始动机来源于(她认为的)自己家族所承受的屈辱:父亲被同一人先后陷害和凶杀。然而,她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即主动让自己丧失贞洁,却超出她意料地,无形中改写了她的屈辱:个人屈辱替代了家族屈辱,成为她在计划的第二步,也就是面对洛文塔尔时,仇恨的最大来源。“到了洛文塔尔面前,埃玛觉得想惩罚他加到她身上的污辱,要比为父亲报仇的愿望迫切得多。在经过那样一番无所不致的玷污之后,她不能不杀死他。”在屈辱和仇恨的作用下,她甚至都无法说出自己已事先演练多遍的要对洛文塔尔说的话,而是直接两枪结果了工厂主的命。之后,她拨通警方电话,解释刚刚的事情:“发生了一件令人无法相信的事……洛文塔尔先生借口为了罢工的事把我叫来……他强奸我,我把他杀了……”小说最后一段的说明发人深思:“这个故事的确令人难以相信,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的确是真人真事,使人不由得不钦佩。埃玛的声调是真的,她的贞洁是真的,她的仇恨是真的,她受到污辱也是真的。只有背景、时间和一两个人的名字是假的。”

残雪有一篇短评(https://www.sohu.com/a/397321648_752285),将博尔赫斯这则故事解读为描写了“创作情感的起源以及创作中那种特殊的交流意向”。根据她的理解,埃玛的复仇行为起源于现实中对父亲的同情心,她在体验父亲情感的焦虑的驱使下,对父亲进行了一次扮演。“其过程非常类似于一次创作。” 然而,她说,“复仇的情感来源于现实,但一进入创作状态,这种情感就同现实又了质的区别。”我感觉,这个解读比较接近我刚才说的,在埃玛自导自演一场复仇计划过程中,尤其在完成了第一步,即让自己失贞于粗鲁的陌生船员之后,她的屈辱内容从家族历史(父亲的受辱和遇害)转向了个人刚刚经历的可怕身体经验,而是后者、而非原初筹划中的前者,将她置于“不能不杀死”洛文塔尔的处境中。这个表演过程中情感内容的“替换”,并没有消除埃玛后期情感的真实性,毕竟,“她的声调是真的,贞洁是真的,仇恨是真的,受到污辱也是真的”。因此,故事意不在简单否定埃玛复仇行为的正义性,而是,它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实际所指的飘忽不定,暴露了其相对性、脆弱和偶然。埃玛作为一个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原初的动机被消解,被代之以自己身体的内在感受,在这个新的感受的驱使下,完成表演。表演原本只是她的工具,是实现为父报仇的途径,却在这个过程中,她被自己的表演改变了。

我想这个故事的复杂和深刻性就在于此。它不是要否认正义的存在,而是解构其绝对性和恒久性,揭示它背后的脆弱、多变与无常。前面所谈到的,埃玛的读者和作者双重身份,其实也揭示同一个主题。埃玛扮演“作者”的角色,拟定计划、亲身介入事件,主导了,或改写了,事态走向,这个行动的发生,是建立她并不对阐释事实拥有绝对权威的“读者”身份之上的,换句话说,她个人对事实的解读和判断(是洛文塔尔害父亲入狱、是洛文塔尔杀了父亲),并不等同于事实真相本身。她的行动建立在两个猜想、而非两份事实的基础之上,这是文章明确想让我们看到的。小说的主人公是同时作为读者和作者的埃玛、是同时作为表演者和被自己的表演所改变了的埃玛,两条线彼此呼应,共同完成对复仇与正义的解构与暗讽。

 

雷耶·罗萨《证据》

 

这则短篇没有中译,下面是我对故事主干的一个粗译,仅供参考。

小男孩米盖尔养了一只金丝雀,有一天打开笼子,好奇地把它攥在掌心盯着看了半天,害得小鸟窒息而死。惊慌之下,他把尸体藏在地下室一个昏暗的墙角处,并向上帝祷告:“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请让这只鸟重新活过来吧!”过了许久,金丝雀依然一动不动。他想,看来上帝并不存在,那也就不必害怕受他惩罚了吧。求助上帝的愿望落空,小男孩的思绪随即转向撒旦,却发现自己不敢向它祈求什么。就在这时,他听见外面的车声:爸妈回来了。赶紧找到一块砖头,把它压在小鸟的尸体上。当晚,父母什么也没有察觉,但小男孩一夜没睡,脑中全是砖头下的金丝雀,还有客厅里那个空空的笼子。

早上七点,他家的印第安女仆像以往一样准时到了。她叫玛利亚·路易莎,是她一直在负责照料米盖尔的金丝雀。她很快发现笼子门是敞开的,而里面空空如也。她判定是自己昨天疏忽大意,忘了把笼子关好,小鸟趁机飞走了。从恐慌中镇定下来之后,她转头出门,去了街上,朝着市场跑去。她计划在那里找到一只一模一样的金丝雀,以掩盖自己的过失。

七点十五分,米盖尔的父亲起床,纳闷女仆怎么还没到。只好自己去地下室取来橙子准备榨果汁。要关灯离开地下室时,因为臂弯里捧着好几个橙子,腾不出手,他改用肩膀去压墙上的电灯按钮,这时一只橙子从手臂上滚落,一直滚到了墙角,他走过去,看到那块砖,以及下面露出的那一角小小的翅膀。父亲马上有了自己的猜测:儿童有时候的确是残忍的……他替儿子感到羞愧,却又不忍心责怪他。他决定暂时先不告诉妻子。他弯腰拿开砖头,捡起死去的小鸟,放进衣服口袋,离开了地下室。吃完早饭正要出门去上班,此时女仆玛利亚·路易莎刚好从市场回来,手中盖得严严实实的篮子里面有一只金丝雀。男主人什么也没发觉。他有自己的烦心事,小鸟尸体还在他口袋里呢!

玛利亚·路易莎进了家门,立刻跑进厨房,把新购得的金丝雀塞进笼子,总算松了口气。然而,再细端详,却发现这只鸟其中一只脚是黑色的!这时,米盖尔的妈妈起床了,顺便把直到天亮前才勉强睡了一会的儿子叫起来,催促着洗脸刷牙吃早餐。米盖尔终于清醒过来时,一个激灵,猛地冲向了地下室,来到墙角,却发现砖头下的小鸟已经不见了。他失魂落魄回到厨房,又立刻跑向客厅去看笼子,赫然发现有只金丝雀在里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正要走近一点细看,却被玛利亚·路易莎一把抓住:七点四十五了,校车马上就到了,赶快!下一刻就被拖着出了家门。

去公司的路上,米盖尔的父亲苦思冥想应该怎么跟儿子谈小鸟的事。路上行人稀少,驶过一座桥时,他打开车窗,伸手把口袋里的小小尸体扔到了桥下的河里。

等校车来时,米盖尔给玛利亚·路易莎讲,自己如何通过金丝雀的事,证明了上帝的确存在(他曾向上帝祷告:“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请让这只鸟重新活过来吧!”)。女仆冲他神秘地一笑:也有可能不是上帝。应该再好好观察下那只金丝雀。如果它一只脚是黑色的,那就证明它是魔鬼送来的!十分不满这个回答,米盖尔对她怒目而视,甚至在上车前抛下一句咒骂:你这个印第安老巫婆!

上车后,米盖尔径直走到最后一排坐下,并在旁边为他在学校的好朋友留了一个座位。终于等到朋友上车了。校车行驶在高大的白杨树间,两个小男孩坐在车尾谈论着上帝的力量。故事完。

小说标题叫“Prueba”,proof, 证据、证明,在故事中指对上帝存在这件事的证明。小男孩向上帝祈祷,让小鸟复活,第二天他真的在笼子里看到一只几乎一样的鸟儿,由此确信上帝果然存在。但读者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讽刺所在。但小说的用意并非在于单纯地讽刺和否定小男孩的信仰。这是一个典型的展现偶然与必然之间互动和相互转化的情节结构。每个人都做了在自己的位置上应该做的事,每个行动,看似偶然,但全都是合情合理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他们,我们也大概率会做同样的反应:小男孩害怕受父母责骂、藏起小鸟尸体;女仆怕被主人批评失职、去市场买来新的金丝雀代替;父亲关爱儿子、暂时帮他隐瞒并亲自处理了小鸟尸体;小男孩没有在砖头下看到小鸟(因为被父亲处理了),回到客厅发现笼子里的金丝雀,误以为上帝显灵;小男孩要上前进一步确认,上学时间却到了,负责接送的女仆将其拉走。每个人物的每一个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行动,都推动了情节向下一个不可预知的阶段发展,而故事的结尾,却不期然地把我们带回开头,即小男孩向上帝作出的祷告:“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请让这只鸟重新活过来吧!”

小说想传达的最重要讯息就在这里:关于信仰的误解,或者说信仰的偶然性、虚假性,并非来源于信仰主体的无知或被蒙蔽,而是恰恰来源于人在清醒状态下所开展的一系列行动(比如,女仆、父亲的行动,都是经过理性思考、权衡之后才实施的)。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如果我们认为人被蒙蔽才会信仰上帝或其他神灵,那么我们就是在预设一个蒙蔽-清醒、虚假-真实的二元对立,并相信通过思考、启蒙等理智方面的努力,破除对这些超验存在的信仰。但小说扰乱了这个二元对立。故事把信仰在一个孩子心中的偶然确立过程,放置在剧中人物的一连串必然的行动之中。看似误打误撞,实则步步都是必然。再回到最初,把一切重演一遍,结局也未必会有不同,因为牵涉其中的每个人物,一旦被置身于那些具体情境中,只会再次作出同样的选择。你否定得了小男孩对上帝的信仰,但否定不了其确立过程的合理与必然。一如《埃玛·宗兹》并非否认“正义”,而是解构其绝对性和恒久性,《证据》并非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信仰”内容的真假,而是通过还原“信仰”的诞生与确立过程,引导我们以更复杂的方式来理解信仰的存在,无论它是作为概念还是一项行为。

这种偶然与必然、个体能动性与宿命力量之间的难以拆分,似乎是古希腊悲剧中常见的招数,我想到俄狄浦斯,他试图逃脱预言的努力最终一步步将他带回到预言中,直至亲手实现它。这是个封闭的循环结构,个体和命运互相作用,直到你再也无法在主动与被动、行动者与其行动、思考者与其意识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正如埃舍尔的“手画手”向我们呈现的迷宫般的图景一般。博尔赫斯的文学世界也是由一个个迷宫构成。他笔下的许多人物都深深困在自己的行动里,困在自己主动选择的路线里,执着且不自知地,穿梭在无望又无限的命运迷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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